洗發(fā)水包裝上只寫了效果,卻沒有任何成分說明,這叫消費者怎么放心呢?調查顯示,深圳市面上大部分日化用品說明書上都沒有產品的成分說明,包括很多國際大品牌。
洗滌用品成分不明
強生嬰兒沐浴露包裝上只寫明產品能使嬰兒皮膚如何柔嫩的廣告詞和產品的使用方法,卻沒有產品的成分說明,而幾乎所有國內市場上銷售的嬰兒沐浴露都存在同樣問題;“霸王”皂角去屑天然植物洗發(fā)露包裝上只強調了皂角的去屑作用,沒有清楚地列出洗發(fā)水中含有的各種成分;寶潔公司出品的“飄柔”去屑洗發(fā)水包裝上,只寫著“特有配方中含有ZPT去屑水晶凝露及膠原蛋白組成部分”的字眼,對其他成分只字未提;同樣情況出現在聯(lián)合利華出品的“清揚”去屑洗發(fā)露上,包裝上只有“維他礦物群”的成分。日化用品沒有成分說明令人擔憂,消費者只能依靠廣告和品牌來選擇產品,一旦有產品被國外機構檢驗出含有致癌成分,消費者顯得很被動。
關于產品的成分,很多銷售員也只能說出包裝上的主要“亮點”成分,但對于是否含有其他成分,銷售人員都“不太清楚”。對于敏感皮膚的消費者來說,了解護膚品等日化品的成分是非常重要的。有消費者認為,個人體質不同,洗滌用品應該列出具體成分,讓人們自行選擇。
到香港銷售詳細列明成分
在內地購買的日化用品成分不明,但有消費者發(fā)現,從香港購買的很多品牌產品在包裝說明上都列明了產品成分。譬如,“海飛絲”在香港名為“海倫仙度絲”去屑洗發(fā)水。在港版的包裝上,不僅列明了含有1.00%的主要成分ZINC PYRITHIONE,還用英文標明了其他成分,包裝上的產品信息量很豐富。相比于香港版本的“海飛絲”,內地市場的“海飛絲”包裝上很簡潔,只說明了產品效果、廠家地址、出品公司等信息,找不到成分說明。
在香港購買的由聯(lián)合利華出品的“多芬沐浴露”包裝上,有三分之一的篇幅用于印刷成分表,而在深圳購買的“多芬沐浴露”包裝上卻沒有成分說明。一些進口的日化用品同樣忽視了成分說明這一項。在一款由歐萊雅出品的進口護發(fā)素包裝上,一張中文說明紙剛好貼在產品成分說明的位置上;一款法國進口的洗面奶包裝上,產品成分列表被一張中文說明書覆蓋住,但中文說明書中并沒有列明產品成分。有消費者疑惑,難道化妝品的包裝具有雙重標準?
消費者渴望獲知產品成分
在一個護膚品推介論壇上,有網友指出,很多洗發(fā)水中含有一種名為Sodium Lauryl Sulfate(SLS) 十二烷基硫酸鈉的化學成分,這是一種很強的表面活性劑,有很強的清潔力,比較刺激,容易引致過敏的反應,在硬水中刺激性相對提高。在購買產品中,有必要留意洗發(fā)水中十二烷基硫酸鈉和矽靈(Dimethicone)的成分。很多網友跟帖指出,目前消費者對市面上很多日化用品配方都沒有知情權,產家有責任將成分配方告知消費者。
深圳市質監(jiān)局標準化處工作人員吳先生介紹,目前市面上的化妝品都是實行1995 年的化妝品標識管理辦法GB5296.3-1995《消費品使用說明化妝品通用標簽》。該標準規(guī)定,化妝品的包裝上必須標注的內容有產品名稱、制造者的名稱和地址、內裝物量應標明容器中產品的凈含量等信息,但是沒有規(guī)定要標注出產品成分。不過,去年3月,標準有了新的變化。根據新的標準GB5296.3-2008規(guī)定,化妝品包裝上必須標注化妝品全部成分的名稱,成分表應以“成分”的引導語引出,成分表中的成分名稱應按加入量降序排列,所有的成分都要以簡體中文標注。據了解,該標準從今年10月開始實行,10月1日以后生產的化妝品都應該標注成分,而之前生產的化妝品則不做要求。